日前,我市法院审结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共有700多户小区业主被该小区原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两年前未缴纳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该系列案件又成为我市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典型例子。据了解,在我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年来呈百倍增长之势,案件数从2011年的10件攀升至2015年6月的657件。
7年更换6家物业公司 本次到法院起诉的是台州环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至2013年间,该公司承包了我市一高档小区——云水山庄的物业服务,2013年由于亏损过多撤出。直到2015年,尚有700多住户拖欠其上百万元的物业费用。为此,他们公司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该小区的700多名住户同时告上法院。 在临海,云水山庄可谓大名鼎鼎。这个小区的出名之处在于它持续不断的物业纠纷。自2008年云水山庄交房至今,七年的时间内,该小区已经更换了6家物业公司。其中1家物业公司只坚持了两个月就撤走了。这些公司撤走的原因大多在于大部分物主不缴纳水电费以及屡禁不止的偷电行动。 本次起诉的物业公司,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亏损过多,导致最终撤出小区。 对于不缴纳物业费用的原因,前来法院应诉的一部分业主表示,自已在该小区的房子买了以后并没有入住,所以也没有及时缴纳相关费用;也有一部分业主表示,对当时小区的物业服务并不满意,故而不愿意缴纳。 经过法官的努力,该系列案件大部分通过调解成功结案。
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呈百倍增长 “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物业管理越来越要求规范,业主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随之而来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洪青卫介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伴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屋管理方式的转变而产生的新型纠纷形态,产生时间较短;2003年国家才颁布《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市,此类纠纷是在近几年才开始呈迅猛上升趋势。 法院人员给出了一组数据:2012年收案同比增长420%,2013年同比增长288%,2014年同比增长35.6%,2015年6月较2014年同期同比增长379%;涉案的物业管理公司从2011年的3家增至2015年的15家。
法院分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倍增成因 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洪青卫指出了五个方面的原因,其中最为普遍的是业主维权困难以拒缴物业费作为对抗。在业主和物管部门发生矛盾纠纷时,业主明显处于弱势一方,双方信息资源不对称、举证能力严重失衡,造成业主的消极维权,最终以不恰当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上述云水山庄的案例中,部分业主因为对物业不满而拒缴物业费,而因为物业费的拖欠又导致物业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最终形成恶性的循环。 此外,还存在物业管理服务能力不到位、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引发纠纷、房地产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商品消费观尚未完全确立等原因,导致产生纠纷,继续矛盾积累,双方可能作出不理性的行为,而最终闹上法庭。例如,黄某、李某等四名店铺业主因费用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物业公司干脆断了该四间店铺的水电,导致四家店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最后通过法院审理,判决物业公司对店铺业主进行赔偿。 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市法院民一庭目前主要是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为主,充分利用诉前调解机制及时疏导,妥善化解该类群体性矛盾。“作为新类型的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往往标的不大,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问题,应该以引导息纷为主,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洪青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