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常识
程磊律师在《城市开发》2012年第4期发表文章
发布时间:2012/6/4 0:00:00
程磊律师在《城市开发》2012年第4期发表文章
建设部核心期刊《城市开发/物业管理版》刊登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律师撰写的文章《小区二期物业管理权究竟归谁?》一文。
文中涉案的小区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第二期开发的楼盘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选聘了自己的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于是,一个小区出现了两家物业服务公司,一期的物业服务公司要求二期物业服务公司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移交管理权。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案件的最终结果如何?详细内容见杂志2012年第4期“案例”栏目第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