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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住建厅:各市将统一公开业委会成立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2 0:00:00

广东住建厅:各市将统一公开业委会成立情况

2017-12-31 09:15:51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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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小区物业关系千家万户,但近年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事件频见报端,重要原因即业委会成立比例不高。笔者近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相关提案答复中获悉,我省住建部门将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大会,下一步将督促指导各市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开业委会成立情况,同时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各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

推动业委会成立解决现实难题

今年初的省“两会”上,台盟广东省委会提交了名为《关于推动居民住宅小区进行业主自治管理的提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答复中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9500多家,其中一级物业服务企业376家,居全国各省市首位;实施物业管理项目2.76万多个,管理面积达22.88亿平方米;行业从业人员89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2万人;成立业主大会3074个,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46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答复中透露,下一步将建立完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督促指导各市汇总收集本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及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开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信息。

同时,将组织开展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前期研究工作。根据当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发展情况和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组织研究并提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方案,拟将加强对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健全业主委员会酬金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纳入条例修订稿,争取早日将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正式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

据悉,我省是全国最早制定省级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早在1998年便出台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现行版本为2008年修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规范运作,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各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支持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本小区的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透露,还将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等手段,推动业主大会议事和决策机制改革,研究建立和逐步推进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系统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提高业主大会决策效率,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进一步解决业主投票率低、无场地、真伪难辨等问题。同时,将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总结推广物业小区管理水平评分和指数排名制度。

此外,持续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定期公布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单价、金额、分摊比例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南方日报记者 占文平

通讯员 邵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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