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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程磊、周滨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2017年7月刊发表文章
发布时间:2017/8/6 0:00:00

程磊、周滨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2017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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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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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指导刊物、物业管理类专业核心期刊《住宅与房地产》杂志20177月期刊刊登了由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周滨律师撰写的文章《未通知开发商参会,业委会决议是否应撤销?》。

    程磊、周滨律师认为:业主委员会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应将表决票送达每一位业主。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出具业主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详见杂志《业主论坛-以案说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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